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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内的变压器直击雷保护!

阅读量:1332017-01-10

一、直击雷保护原则:

1、装设避雷针或避雷线,使被保护物处于其保护范围内;

2、雷击避雷针或避雷线,时不对被保护物发生反击。

二、直击雷防护措施:

1、变电站的直击雷过电压保护可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 变电站屋外配电装置,包括组合导线和母线廊道应设直击雷保护装置。

2、变电站控制室和配电装置室的直击雷过电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控制室和配电装置室可不装设直击雷保护装护置。 为保护其他设备而装设的避雷针,不宜装在独立的主控制室和35kV及以下变电站的屋顶上。采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有屏蔽作用的建筑物的车间变电站可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

2)强雷区的变电站控制室和配电装置室宜有直击雷保护。

3)主控制室、配电装置室和35kV及以下变电站的屋顶上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时,应将屋顶金属部分接地,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顶,应将其焊接成网接地;非导电结构的屋顶,应采用避雷带保护, 该避雷带的网格应为8m——10m,每隔10m——20m应设接地引下线,该接地引下线应与主接地网连接,并应在连接处加装集中接地装置。

4)峡谷地区的变电站宜用避雷线保护。

5)已在相邻建筑物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或设备,可不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

6)屋顶上的设备金属外壳、电缆金属外皮和建筑物金属构件均应接地。

3、 露天布置的 GIS的外売可不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外壳应接地。

4、变电站有爆炸危险且爆炸后会波及变电站内主设备或严重影响供电的建(构)筑物,应用独立避雷针保护,采取防止雷电感应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避雷针与易燃油贮罐和氢气天然气罐体及其呼吸阀之间的空气中距离,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罐体、罐体的接地装置和地下管道的地中距离应符合本文第9条第1款及第2款的要求。 避雷针与呼吸阀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避雷针尖高出呼吸阀不应小于3m。避雷针的保护范围边缘高出呼吸阀顶部不应小于2m。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接地电阻难以降到10Ω,且空气中距离和地中距离符合本文第9条第1款的要求时,可采用较高的电阻值。避雷针与5000m3以上贮罐呼吸阀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避雷针尖高出呼吸阀不应小于5m。

5、变电站的直击雷保护装置包括兼作接闪器的设备金属外売、电缆金属外皮、建筑物金属构件,其接地可利用变电站的主接地网,应在直击雷保护装置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6、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独立避雷针宜设独立的接地装置。

2)在非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

3)该接地装置可与主接地网连接,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之间,沿接地极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4)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人经常通行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人口的距离不宜小于3m,否则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砾石或沥青地面。

7、架构或房顶上安装避雷针应符合下列要求

1)110kV及以上的配电装置,可将避雷针装在配电装置的架构或房顶上,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 m的地区,宜装设独立避雷针。 装设非独立避雷针时,应通过验算,采取降低接地电阻或加强绝缘的措施。

2)66kV的配电装置,可将避雷针装在配电装置的架构或房顶上,在土壤电阻率大于500Ω· m的地区,宜装设独立避雷针。

3)35kV及以下高压配电装置架构或房顶不宜装避雷针。

4)装在架构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连接,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装有避雷针的架构上,接地部分与带电部分间的空气中距离不得小于绝缘子串的长度或非污秽区标准绝缘子串的长度。

5)除大坝与厂房紧邻的水力发电厂外,装设在除变压器门型架构外的架构上的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变压器外壳接地线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之间,理人地中的接地极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8、变压器门型架构上安装避雷针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大坝与厂房紧邻的水力发电厂外,当土壤电阻率大于350Ω· m时,在变压器门型架构上和在离变压器主接地线小于15m的配电装置的架构上,不得装设避雷针、避雷线

2)当土壤电阻率不大于350Ω· m时,应根据方案比较确有经济效益,经过计算采取相应的防止反击措施后,可在变压器门型架构上装设避雷针、避雷线

3)装在变压器门型架构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连接,并应沿不同方向引出3根到4根放射形水平接地体,在每根水平接地体上离避雷针架构3m——5m处应装设1根垂直接地体

4)6kV——35kV变压器应在所有绕组出线上或在离变压器电气距离不大于5m条件下装设避雷器

5) 高压侧电压35kV变电站,在变压器门型架构上装设避雷针时,变电站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

9、 独立避雷针与配电装置带电部分间的空气中距离以及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间的地中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独立避雷针与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变电站电气设备接地部分、架构接地部分之间的空气中距离,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2)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变电站接地网间的地中距离,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3)避雷线与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和变电站电气设备接地部分以及架构接地部分间的空气中距离,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1)对一端绝缘、另一端接地的避雷线

2)对两端接地的避雷线

3)避雷线分流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l2一避雷线上校验的雷击点与另一端支柱间的距离(m)

l' 一避雷线两支柱间的距离(m)

τ,一雷电流的波头长度,可取2. 6μs。

4)避雷线的接地装置与变电站接地网间的地中距离,对一端绝缘另一端接地的避雷线,应按本款第三条校验;对两端接地的避雷线应符合下式要求Se≥0.3β'Ri  

5)Sa不宜小于5m,Se不宜小于3m。对66kV及以下配电装置,包括组合导线、母线廊道,应降低感应过电压,当条件许可时, 应增大 Sa。